產品敘述

康熙十一年(1672年),湖北上游慎捐總局五兩,清初開始雲南就受協省份,協餉又稱協撥,是每年春,秋兩季,各省上報庫銀存款,經戶部科核實和全年開支預算後,指定有餘的省份撥銀給不足的省份,此錠是湖北對雲南協餉的實物見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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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上游慎捐總局
五兩銀錠 (湖北省)
重量:191.5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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